即便你说的成立,这种既定程序更与辩论无关了。几乎所有的议案都是“既定程序”。还费话什么。辩成这样了,还得不得。
我不想
否定也否定不了你的任何念头,我只是觉得人家的程序“既定”
了那么久不见你们欢呼,进行到今天这个份上也还不能算投降
吧,你们却突然雀跃了起来,怎么回事儿啊?
这TMD 的不是废话吗?你所谓的公示,两院审议,没有落下决定性结果大家自然不欢呼,谁跟你似的有未卜先知的本事,我们肯定要等到正式结果出来,才欢呼。这有毛的问题啊。
美国博士是要责怪我没有他“未卜先知”的能力了。高,高得一塌糊涂。